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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ay 28

    我的动漫随想:高桥留美子·爱上层楼

    爱上层楼
     
    很多年以后,当暮色已苍茫,鬓角花白的五代裕作站在时记坂前,望向曾经留下8年青春和记忆的破旧的一刻公寓时,从框外走进漫画作者,问他:“给你一个选择的机会,让时间倒流,回到遇见响子前一天,让你成为当时的三鹰,代价是不会遇见她,你愿不愿意?”
     
    愿不愿意?天平的一端是集家世,英俊与财富于一身的青年三鹰,有优越的环境,开阔的前途与数不清的机遇,一端是艰难生涩的贫寒生活,受排挤,没前途,长年累月为生计奔波的日子里,只有响子陪伴作唯一安慰,这样的交换,你愿不愿意?
     
    五代会如何回答,我不敢猜测,也无法猜测。无论他愿意或不愿意,都无可厚非。人性本来就是贪婪自私,当有所选择时,正常人必然是选最有利自己前途的选项,只有别无选择时,也许才会依依不舍。幸好在绝大多数情况下,人是别无选择的。就像五代无法选择他贫穷的乡下出身,也无法选择更有吸引力的长相,头脑也不好,考了几年才考上个三流大学,更兼遇上一个快速发展,拜金严重,竞争激烈的时代,和三鹰换起来简直就像用糠心萝卜换水蜜桃,想都不用想。
     
    可是,当他说出“我愿意”的时候,会不会感觉有一个小小的力量压抑着声带,犹豫那么一下下?会不会有点舍不得那些虽然微薄,却是全用自己双手换来的小小幸福?会不会记起那一天,响子说,“我有一个条件,那就是请你比我活得长,哪怕是一天,因为我一个人无法活下去”的一刻?
     
    那是响子面对求婚,将全部的自尊和希望托到他肩膀上的承诺。响子,是和五代一起走过六年,成长,相知,相爱,最终成为心灵伴侣的女人。因为响子,五代才成为五代。五代心里的响子很美,很温柔,有时候有点小性子,又爱哭,爱吃醋,牵住她的手就好象拥有了整个世界。不过和其他女主角有点不同的是,她出场时是个寡妇。
     
    不要说日本漫画里,就是全世界文学作品里估计也难找甫一亮相就是未亡人的女主角。不需要解释,这个世界是男权的世界,女主角可以不温柔但一定要漂亮,可以不善良但一定要纯洁,可以有过去但正式恋爱得留给男一号,一张纯洁的白纸当然比墨水沾污过的画纸适宜画美丽的图画。幸好,高桥留美子有这样的功底,就能在淋漓的底上画出明媚的图画来。过去不足畏,复杂不足畏,别人没有写过的,不敢写的题材,都无所谓。高桥的笔能化一切腐朽为神奇。
     
    ——在开场,顶着亡夫的姓氏,牵着亡夫的狗,走进亡夫家财产的一刻馆,成熟美艳高贵中带着浓浓的哀伤的女子,就是五代第一眼看见的响子。彼时,响子结婚才半年就不幸失去丈夫,为了排遣寂寞,去了夫家经营的公寓一刻馆当管理员。而响子第一眼看见的五代,是一个因为模拟考试失败,叫喊要跳楼而被邻居们集体捉弄着的笨蛋重考生。没有电石火光惊天动地的背景,也没有浪漫温馨优雅洁净的气氛,鸡飞狗跳热闹喧嚣的楼梯间上,他们就这么极其没有艺术气息地遇见了。

    (未完待续)
    May 21

    怪兽·一

    世界上有怪兽。不骗你。
    过去,现在,都有。它们独来独往,潜藏在无人经过的小径上,等待啮食路过的行人。它们的长相邪恶且各不相同,但是你决不会在任何地方看到它们的照片或图像。只是偶尔有书里,有一些意味深长的故事提到怪兽。这不是编出来骗孩子的,这是真的。
    为什么我知道这些?因为我遇到过。不信吗?让我讲给你听。
    要仔细地听。

    第一次遇到它的时候,我还只从童话书里听说过它。那天是星期天,邻居家的阿宝带我去村后的老山里捡橡子。对,就是橡树的果子,像颗子弹,可比子弹漂亮,壳又光滑又修长,熟了的橡子是漂亮的金黄色,没熟的是青绿色的,熟过头了的是深深的紫色,夏天快天黑的时候,挂在地平线上的云彩就是那个颜色。山上有很多老橡树,老得像个作家——为什么作家总那么老呢?电视上看到的最老的人都是作家!躺在轮椅上要么喋喋不休,要么不说话,不仔细看还以为是个放大的核桃。橡树下是一片由腐烂的树叶与树枝堆积成的松软的黑土。蹲下来仔细看,你会发现黑色中间星星点点闪着异色的光泽,捡起来,那是橡子。我喜欢捡橡子。捡到的橡子可以烤来吃,还可以串起来,假装是宝石项链。我有好多这样的项链。

    阿宝常常带我翻过两座山去捡橡子。路很长,很荒。他一个人走很害怕。有什么可怕的呢?我总是想。我背着书包,书包里有笔盒,笔盒里有削笔刀。如果坏人出来,我就用削笔刀丢他,就像电视里那样,“咻”的一声把削笔刀甩出去,坏人就两手一张倒在地上。我还带着一本刚借来的童话书,捡累了就看看书。山上有很大很平坦的石头,躺在上面看书可舒服了。阿宝就不懂这种享受,他老是笑话我说,老看童话书,长大了也是傻瓜。我才不信他呢。他不爱看童话,现在还是个傻瓜,考试老不及格。
    路上我不停地催促他快点,我想知道毛毛被乌龟带走后发生了什么。阿宝很不耐烦,可又不敢丢下我打单,只好不停地说“知道啦”。秋天,路边的野草比我人还高,如果我趁他不注意偷偷钻进去,他根本找不到我。上次我就这么吓过他,吓得他在原地喊了我老半天,声音都变了。真是胆小鬼!

    我永远忘不了,他忽然回过头,用比那时还怪异的嗓音说:“那是什么?”

    不用说我也知道有怪异的东西在身后。因为我的鼻子很灵。我闻到了迅速接近的死亡的气味。

    死亡的气味是什么?你不必学习,当你闻到的时候,你就知道了,那是死亡的气味。冰冷,甜腻,有唾液的腥气,和獠牙的锋利。你闻过以后,一辈子也忘不掉它。

    如果还有以后的话。
     
    我缓缓转过身。抬起头。
    那是我从未见过的巨大怪兽。与动物园、动物世界、一切见过的照片都不同的黑色生物,生满鳞甲,头像山豹,又有鹿角,身子像羊,尾巴像蜥蜴,长长的摆来摆去。但一点声音都没有,大爪子像猫。它的牙很长,交错地伸出来。我想不到可怕两个字,真的,当致命的危险就在眼前的时候,你想不到害怕也想不到逃跑。

    害怕,是离开了危险才能去想的事情。现在我只想怎么活下来。

    突然我背后重重地撞击了一下,扑倒在地上,土呛到口里和鼻子里,接着扑踏扑踏的脚步声从我身后传过来。阿宝那小子,竟然把我丢给怪兽吃,自己跑了!

    我仍然非常冷静,一边立刻爬起来一边把手伸进书包拿削笔刀。我当然不相信这连橡子都切不断的刀能保护我,可我总得做点什么,好避免去考虑被吃掉的时候多痛。
    当然很痛,我曾经被小狗咬过一口,痛了好久。它才那么小,牙跟玉米一样大,可一口下去就咬出血了。被吃掉一定更痛。我最怕痛了。
     
    站起来,我看到世界上最不可思议的事情。

    怪兽掠过我,一跃而上扑倒了阿宝,然后像吃甘蔗一样,吞下了阿宝。我的意思是,它没有咬,也没有咀嚼,就直接吞了下去。它看起来并不比一头成年的牛大多少,但是吞一个人竟然如此快而轻松,真令我绝望。然后打了个嗝,把阿宝的衣服吐出来。
     
    接下来它并没有吃掉我,不然我也不会在这里讲这个故事了。

    它站了起来,对,用两只后脚站了起来,然后举起了两只前蹄。它的黑色鳞甲迅速蜕去,变成黄色的皮肤;它的头上长出黑色的毛发;它的獠牙缩回去,皮肤平下去,尾巴断落在地上化为一股黑烟,身形变小……它变成阿宝的模样了!接着它(应该是他?)穿上阿宝的衣服,分明和阿宝没有两样。

    只是他的眼睛还是怪兽的眼睛,冰冷的,绝望的。他看着我,眨了眨眼,竟然将凶光收敛了不少,看起来仿佛是阿宝了。

    然后他向我走过来,抬起手想拍我的肩膀,我惊叫一声,转身就跑了,跑得那么快,也不知是他没有追还是没有追上,总之我活着回去了。
     
    自那以后我再也不理阿宝了。一看到他,就扭头走掉。不是因为他被怪兽吃掉,而是因为他把我推倒想给怪兽吃。真坏!开始我还想把这件事讲给别人听,结果一说到大怪兽,大人的额头上都写着“真会编”三个字,我就一个字都说不下去了。倒是有个小孩子听完了,第二天我就被爸爸打了一顿,因为那孩子的家长到家里来告状,说我吓得她孩子不敢睡觉。
     
    你问我有没有再次遇到怪兽?当然有了。第二个星期我就又跑到山上去了,一个人。

    那个星期我一直在害怕,怕被怪兽吃掉。阿宝被吃掉的场景一闭上眼就在眼前摊开,活生生,明晃晃。没有办法,我想,要么被怪兽吃掉,要么吃掉一只怪兽,不然这辈子都会生活在这种恐惧之中。
    我需要知道更多,我需要打开这道门找到怪兽的真相。我活着就是为了知道这些应该知道的事情。任何隐瞒、欺骗与粉饰都是对生命的谋杀。谁说无知的人才是幸福的?他们可怜到不知道自己可怜,才是最可怜的。尽管我的力量微弱,可能连怪兽的一只小指头也打不过,但我内心的声音告诉我,我想知道的答案就在这趟遭遇。
    当遇到困难时,你需要听从你内心的声音。倾听它,面对它,遵从它,然后你会等到奇迹发生。最远的路最近,最坎坷的路最通,最微弱的声音拥有最强大的力量。
    换一条路上山,带着我的书包,这次我带了把火药枪和水果刀,还有童话书。如果没有碰到怪兽,我就看书去。
     
    去时的路漫长无比。但山上仍然一个人都没有。也没有怪兽。

    捡了几十颗橡子,又看了一遍书,什么也没有发生,我只好回家了。回去的路上,天色暗了下来,红云薄薄笼在山头,最远的地平线上升起一颗金色的星星。这会不会是我在人世间看到的最后的景色呢?如果是这样的话,倒也不坏。

    这么想着,我走得慢了下来。
    真美啊。

    我想更高一些,更高一些……我想看得更远一些。地平线那里,会有什么呢?有珊瑚做的屋子和八匹骏马拉的太阳车吗?好的,看到了,看到树梢了。
    树梢?这怎么可能,我难道和树一样高了吗?
    我低下头。

    一只黄色的独脚巨兽张开黑洞洞的篮球场那么大的大嘴,我以为脚踩的地方原来是它的前爪,整个人以每秒五厘米的速度向嘴巴的垂直上方移动。速度很慢,所以我根本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被抓到的。它整个就是一堆巨大的有形状的沙子,天哪!为什么要被这么丑的怪兽吃掉!

    我没有尖叫,而是打开书包。我的刀呢?我的枪呢?我不想被怪物吃掉啊啊啊!
     
    丢下去的刀消失在黄色沙子里。火药枪怎么也打不燃,丢下去还是消失在黄色沙子里。书包也消失了,我手上最后一样东西就是童话书,我一咬牙,丢了下去。
    成功了。

    书没有被沙子妖怪吃掉,一跑到它,怪兽好像被灼伤了似的,化作一道黄沙狂风,迅速离开了我的视线。我重重跌下来,掉到草丛里。幸好草丛又厚又软,没有受伤。爬起来一看,只剩下一本书在地上,实在是太好了!原来,这本书是有魔力的啊!
     
    后来我发现不止是这本书有魔力,所有我喜欢的童话书,都有这样的魔力。很多人奇怪为什么我走到哪里都要带上一本小书,我告诉他们这是打怪兽的,他们就皱起眉头看着我;我只好说我童心未泯,他们才呵呵一笑,心里暗暗嘲笑。我才不管。我遇到过那么多次怪兽,全靠它保护我,被笑一笑有什么了不起。
     
    是的,有一个问题。

    就是那么多怪兽,为什么只有我看到了呢?

    告诉你吧,答案是,因为其他看到的人,都被吃掉了呢。等我长大后,我常常在人群中看到和刚变成阿宝时怪兽的一样眼睛。那么冷。我知道,他,是被吃掉的怪兽变成的。一只怪兽只能吃一次人,吃掉后就变成这个人,以这个人的身份生活,所以大家都没有察觉啦。
     
    也有更坏的一种可能。
    那就是,每一个知道怪兽,又没有被怪兽吃掉的人,都被送到了这里。

    我对着高到令人绝望的白色墙壁上用指甲划出的时间花,慢慢讲这个故事。我一遍一遍地讲给自己听。因为我怕我忘记。
    即使被关进来,即使手上没有童话书,只要我说我相信豪拉师傅,相信时间花,相信毛毛一定在这个世界上某一处活着,怪物就没法吃掉我;只要我心里相信,一切黑暗和禁锢都只不过是光明来临前的洗练和磨砺,怪兽一触碰到我就嗷嗷怪叫着跑掉。

    我坚信,我一定会幸福自由地活在一个没有怪兽的世界里。

    我坚信。